10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取消的第20项以及第21项分别为“彩票销售机构销售实施方案审批,省级财政部门”以及“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审批,省级财政部门”,这两条审批事项均出自《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令第67号)。
那么,取消了这两则审批,对彩票影响多大?唯彩会带大家解读一下。
取消“彩票销售机构销售实施方案审批”
简化流程,刺激积极性
通过查阅我们可以看到,《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福/体彩销售机构的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
(二)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
(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彩票销售实施方案,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五)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仔细阅读上述六条职责规定,不难发现,除了彩种停止变更需要向发行机构提出审批外,各省彩票销售机构在销售工作上唯一的“羁绊”就来自当地财政部。那么,根据此次财政部的文件,在第三条规定被取消后,各省彩票销售机构无论是销售管理、销售系统建设还是销售方案制定,均为自主负责。
这无疑是极大简化了彩票销售机构的销售流程,也极大刺激了销售机构制定销售方案的积极性。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审批取消无法推断出就是放开各省网售。因为:各省即便制定了一个客户端销售方案,这个方案虽然不用经过省财政部审批,但根据电话销售管理条例,电话(客户端)销售必须先取得电话销售的资格,而这个资格的申请,还是要由民政部或体育总局报国家财政部审批,但国家财政部此前已声明不再审批电话销售,所以各省还是无法放开网售。
取消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审批
各省自主进行派奖的营销活动
我们再来看取消的第21项审批事项,其出自《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条,如下: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彩票游戏派奖活动所需资金,可以从该彩票游戏的调节基金或者一般调节基金中支出。不得使用奖池资金、业务费开展派奖活动。
该项审批取消后,各省可以自主进行派奖的营销活动。这对各省销售机构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这一点,从此前销售机构申请派奖活动的流程就可以看出。
根据财政部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彩票销售机构要开展派奖活动,要经过以下程序:
1、彩票销售机构向同级财政部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活动的必要性分析、派奖方案、派奖预计总金额、派奖资金来源等;
3、省财政部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派奖方案;
4、派奖方案由省级财政部门、彩票销售机构分别报财政部、彩票发行机构备案。
流程之繁杂,显而易见。
我们知道,派奖的及时性在彩票销售中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以目前的双色球销售为例,奖池破10亿,但销量却一直缺乏增长,这时进行派奖的营销活动,无疑可以带动该彩种的销售情况。因此,财政部此举可谓给予彩票销售机构极大的支持。
综上,财政部的该项举措,除了简政放权外,某种程度上也“革新”了彩票销售制度——让彩票销售归管于彩票部门,让各省财政部回归管理彩票资金的角色,各司其职,才能发挥最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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