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构成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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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综[2013]77号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的请示》(体彩字[2013]238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调整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调整后,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每期按彩票销售额的51%、14%和35%,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2%为调节基金,调整后的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规则见附件。你中心应当自批准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超级大乐透彩票资金构成比例调整工作。
二、调整上市10个自然日前,你中心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财政部批准文件的名称及文号、调整日期、调整后的《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规则》等。
三、你中心应当严格遵照各项彩票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做好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的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加强彩票销售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做好宣传公告等工作,确保彩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规则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6日
附件:
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以下简称超级大乐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行和组织销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称各省体彩机构)在所辖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超级大乐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各省体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超级大乐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超级大乐透是指由购买者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组合为一注彩票进行的基本投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
购买者在基本投注的基础上,可进行一次追加投注,每注追加金额人民币1元。
第七条 购买者可进行胆拖投注。在前区号码或后区号码中选择少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成多注投注,称为胆拖投注。胆拖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
(二)后区胆拖:从01—35中至少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三)双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第八条 在胆拖投注中,当胆码为零时,组合成的多注投注为复式投注。复式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选取2个号码;
(二)后区复式:前区号码选取5个号码,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三)双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第九条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30000元。
第十条 超级大乐透按期销售,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十一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体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的对奖凭证,交购买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超级大乐透彩票。
第十二条 投注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是指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三条 超级大乐透按当期销售总额的51%、14%、3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2%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 超级大乐透共设八个奖级,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五、六、七、八等奖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1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5%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1亿元(含)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5%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3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三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5%,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30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60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0元。
七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八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五条 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根据该奖级单式投注与追加投注中奖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追加投注仅参与一至七等奖的奖金分配。追加投注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至七等奖为固定奖。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动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单注奖金的60%。如追加投注中得固定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单式投注对应单注奖金的50%。
第十七条 超级大乐透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八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当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一、二、三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两倍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两倍,但补足后的单注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在出现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彩票兑奖周转金。
第四章 开奖
第二十条 超级大乐透每周一、三、六开奖。
第二十一条 每期开奖时,在公证人员封存销售数据资料之后,并在其监督下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随机摇出5个前区号码,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随机摇出2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二条 每期开奖后,体育彩票发行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当期销售总额、开奖号码、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网点。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三条 超级大乐透根据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中奖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七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八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3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1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四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立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五条 超级大乐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六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七条 兑奖机构可以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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