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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财政部又取消一项彩票审批

2月28日,国发【2016】11号文件公开发布,文件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具体事项涉及32个部门的192项,其中包括一项彩票审批的相关内容——取消财政部对“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变更的审批(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的子项)”。

消息一出,一片哗然,难道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变更不需要审批了吗?!

事实上,这项“取消”要求的重点在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的“子项”,也就是说,此项要求并不是取消了财政部对彩票品种报批、停止、变更的审批,而是取消彩票发行机构对财政部提起以上申请时,需要上报批材料中的一项内容——专业检测机构技术检测报告。

在读懂11号文件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原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变更的审批规定。

根据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涉及对技术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

就是说,在此之前,彩票发行机构在向财政部门申请开设、变更彩票游戏时涉及对技术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需要提供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而国发【2016】11号文件下发后,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不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也不需要向财政部门提供检测报告。

那么第二问题,十二条规定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的是针对“重大调整”的项目,如何确定“重大调整”?

根据2012年12月28日实施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称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涉及对技术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彩票发行销售系统中增加新的彩票游戏;

(二)增加或者减少彩票游戏的奖级;

(三)调整彩票游戏的开奖方式;

(四)增加新的彩票发行方式;

(五)其他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涉及对技术方案进行的重大调整。

最后,国发【2016】11号文件对原审批规定给出了明确处理意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彩票品种开设、变更所需的技术检测报告,审批部门制定标准,督促彩票发行机构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开展数据资金稽核,及时发现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者:马妍)

彩票审批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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