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虽然不是商品,但是也要经历产品卖出去的「危险的一跳」(马克思语),也就是要有人买。但彩票的价格和商品的价格不一样,彩票的价格和成本关系不大,决定彩票价格的最关键因素是政策和国情,起码在中国,这两者在决定彩票的价格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即开票的价格是比较灵活的,从2元到20元,有多种面额,因此我们把讨论重点放在电脑票上。我们研究彩票的价格,其实重点是探讨即开票以外的彩票游戏的价格。
彩票价格轨迹
自1987年问世以后,我国现代彩票的价格变化轨迹也是挺有意思的。彩票事业发轫之初,面额最早是1元和2元,甚至连5毛的也出现过。而随着大奖组的兴起,2元成为了彩票价格的主流。
在当时有些大奖组为了提高奖品的等级,创造性地发明了「2+1」的销售模式,2元的彩票卖3元,多加的一元钱不提取公益金和发行费,全部用来返奖,销售效果非常好。但是这种做法是明显违规的,很快被查处并纠正。于是2元似乎就成了公认的彩票价格。
电脑票上市后,价格自然而然就定为了2元一注。监管职能转到财政部门后,也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彩票的价格应该是多少,但有不允许溢价和折价销售彩票的规定,2元似乎就成了官方定价,高于或低于2元就按违规对待。
「西安宝马事件」之前,即开票也有1元一张的,当时曾有销售单价1元的即开票的彩票机构险些被当成违规处理。「西安宝马事件」之后,即开票大奖组悄然退隐,2元钱一注的电脑票雄霸江湖。随着电脑票的旺销,「2元中500万」也成了家喻户晓的口号。
因为彩票根本不是商品,并不受物价高低影响。十几年来物价涨了近十倍,工资收入也翻了几番,电脑票价格却是永远不变的风景。
虽然社会上有些人对彩票价格十几年如一日毫无变化而有一些微词,但中国彩票的销售额月长年增,对于销售机构来说,长久不变的2元一注的电脑票价格并没有让彩票机构收益减少,而且年年增加的收益使之具备了降低发行费比例的条件。这足以证明彩票的价格和彩票的销量以及彩票机构的收益关系不大。当然,电脑票的价格不变,我们也不能指望奖金发生大的变化。
封顶与倍投
彩票的定价既是一个和政策关联的问题,也是一个与彩票游戏本身要求相关的技术性问题。单注价格除了要考虑费用外,价格和游戏的相关性也不能忽视。
当年将彩票的主流价位定为2元,一定有控制购彩者投入量的目的,希望购彩者花点零钱购彩,不会伤筋动骨,能取得多人少买的效果。
愿望是美好的,但实际效果却不太让人满意。按现在的收入水平看,2元应该算是低价,但是仍避免不了一些购彩者过度投入,购彩者网上晒单动辄投注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看来低价位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购彩者过度投入的问题。单注价格低并不能控制购彩者的非理性投注,倍投、超大复式等玩法可以一次性投入巨额资金。
真正可能影响彩票价格走向的游戏还是双色球和超级大乐透。这两个游戏的难度能支撑彩票的500万元大奖封顶,并且不管奖池积累到多高,2元钱都不能得到上亿元的奖金,于是希望政府解除500万元封顶规定的呼声在前段时间腔调挺高。
其实奖池中几亿元到几十亿元的高额奖金累积,未必全是封顶原因造成的,这其中有许多智力因素,对倍投的青睐也应该是推高大奖池的原因。倍投可能会提高彩票的期销量,几十亿元的大奖池的确会让部分渴望大奖的购彩者解囊,希望能成就坐拥数亿元乃至数十亿元巨款的美梦。
「想成富翁,倍投才行;纵使倍投,未必成功」,然而倍投并没有提高购彩者的中奖概率,是不应该被提倡的。如果在游戏规则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彩票单注价格,同时按比例提高奖金,则实际上是政策性倍投,因此也是没有什么积极意义的。
2元变不得吗?
难道2元一注真是变不得了吗?当然不是,彩票的价格应该和游戏的机理以及为贯彻彩票社会责任而制定的政策相关。
从游戏的角度看,有些游戏确实适合2元钱一注,例如现在大部分电脑票游戏2元一注就没什么不合适,但有些票种就不能简简单单地也定为2元一注,比如即开票就就已经利用不同面额差,适应不同的购彩人群,并在彩票文化层面有所建树。
频率太快的视频彩票和手机即开票的单注金额则应该降低——而实际上这两种游戏也早采取按分投的办法,降低了一次性投注的金额。
彩票中最有代表性的大型乐透游戏,其头奖的规模实际上是彩票市场规模的标志。虽然我国彩票销量杂七杂八统计在一起已然雄踞世界次席,但我们大型乐透游戏的奖组规模和头奖金额只相当于国外中型乐透游戏,因此大型乐透游戏的奖组规模、头奖水平以及相应的单注价格都有巨大的提高空间。
如果有一天,中国出现5元一注、游戏难度超过现有大型乐透、头奖达到现在封顶奖金的数倍而同时利用规则限制倍投的电脑票游戏,也许会受到购彩者的欢迎,对扩大购彩人群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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