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另外,各省级《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中也大多有:“中奖彩票是唯一兑奖凭证”,“不得无票兑奖”、“不得拖延兑奖”等规定。
彩票是不记名不挂失、遗失损毁不能兑奖的有价凭证。每张彩票有一组序列号,由数字+字母组成,序列号就是这张彩票的身份证,是独一无二的,也是辅助兑奖的凭证。
正常的流程是彩票店将中奖彩票放入扫码器内扫描条形码验票,同时采取人工核对,才能完成兑奖程序。
但有时由于机器故障、或彩票条形码辨识不清时,售票员可以通过彩票上的序列号进行手动操作,完成兑奖程序。
这就跟超市收银员扫描不出商品价格时,可以选择手动输入货物编号的情况类似。所以才会有凭中奖彩票的照片成功兑奖的事情发生。
此类冒领奖金的涉案金额一般在千元左右,可以通过投注站兑奖,金额太少不足以令冒领者“动心”,太多则要按规定要到彩票中心兑奖,必须严格按照兑奖流程,没有冒领的可能。
所以,彩民中了几百、几千元的奖金后,务必要保管好彩票,注意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彩票照片发到网上。
如果实在忍不住要晒一晒,一定要将关键信息——由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彩票序列号及站号、期号、流水号等打上马赛克再发布,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类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往往是彩票店。对于彩票店主和销售员来说,即便再忙,兑奖时一定要保持清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票兑奖,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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