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向他们借多借少的钱,有借有还,有时没钱还时会用实物替代。但是,有些实物是可能会超出所还债务值的,比如有收藏价值的古物,价值会变的股票,又或是彩票。
在湖北宜昌,就有这么一起纠纷,一人用彩票抵还欠下的2元钱,怎料这张彩票中的双色球三等奖3000元,欠钱人与借钱人就奖金的归属产生了纠纷。
黄先生是一名建筑工人,工友张先生和他是恩施老乡,两人平时都喜欢玩双色球彩票。有一天中午,两人工作之余到便利店买东西。工友张先生肚子饿了便拿了一包四元饼干和三元饮料,共7元,可当时张先生身上搜来搜去只有5元,便向黄先生借了2元钱,说是晚上回去就还。
晚上回去后,张先生还钱,可钱包里只有两张百元大钞,没有散钱,但还是坚持要还钱。怎么办?张先生看到钱包里的两张还未兑奖的双色球彩票,灵机一动,就拿出一张2元彩票递给张先生,就当做还钱了,黄先生也没有拒绝,便收下了。
次日,黄先生便发现这张彩票中了双色球1注三等奖,有3000元奖金,不久张先生也感知此事,拿出2元钱给黄先生要求退回彩票,黄先生不许,表彩票是张先生送的怎么中奖了就要拿回去呢?两人就此争论不休,持续了半个月时间。
之后,两人向相关法律权威机构咨询获知:张先生向黄先生借了两元钱,就应该还给对方两元钱。可是他没有还钱,而是把面值相同的彩票给了黄先生,这就说明就是想以彩票这种实物来了结双方债务。在张先生把彩票给黄先生时,并没有提出来如果彩票中奖,奖金还要归自己。把彩票交出去后,彩票就彻底属于黄先生了,因此,奖金应该归黄先生所有。
纠纷得到解决,但黄先生还是念及彩票是老乡所送,大家有事工友,最终决定分1500元给老张。
所以,通过这件事情,彩民朋友们不要随意将未兑奖的彩票赠与他人,如果真是想赠送不考虑中奖情况的,那就无所谓了。最重要的还是要保管好自己的彩票,不要给自己造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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