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结合城镇化发展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创建命名30个以上的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
到2020年广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半数以上养老床位由社会力量提供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可曾想过该如何养老?目前,我国人口老年化进程不断加快,广西的老年人口也在不断增加,据预测到2020年,广西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1.6%左右,为了让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仅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
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通过放开行业准入、优化市场环境、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半数以上的养老床位都将由社会养老机构提供。
2020年老年人口比重约11.6%
根据《广西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分析,“十三五”时期,预计广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加18.4万人,比“十二五”年均增加5万人以上。到2020年,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1.6%左右,广西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也将明显增加。
为了满足这些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势在必行。根据《实施意见》的计划,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半数以上的养老床位都将由社会养老机构提供。
成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为了鼓励更多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广西将会放宽行业准入,除了对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便利化登记程序。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可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直接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推动符合条件的度假村、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场所转型为养老机构。区外资本在广西举办养老机构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支持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新兴养老业态发展。
政府方面也将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除了在筹建环节,对各种不合理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简化审批程序,让办理手续更加方便快捷外,还将利用价格杠杆,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按非营利原则区分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和社会服务对象,实行政府补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则实行自主定价,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照协议确定价格。
公办的养老机构改革步伐也将加快,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可转制成为企业,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以合作、独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改革。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
支持个人创办家庭化养老服务机构
很多老年人不愿意去养老院养老是由于不能与亲人朝夕相处,而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养老资源也日趋紧张,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是较好的解决办法。根据《实施意见》,广西将整合社区养老服务、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个人创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嵌入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行“离家不离亲”的社区养老模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对于农村老人来说,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养老小镇将是他们安度晚年的地方,广西将兴建一批农村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加大现有乡镇敬老院改造和管理改革力度,争取将40%的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
结合城镇化发展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创建命名30个以上的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
超六成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
在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服务业的同时,财政资金对养老产业发展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未来几年,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有60%以上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同时,将建立健全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实行与养老机构星级、老年人能力等级挂钩的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度。落实与养老机构有关的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以及水电气及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优惠政策。推进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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