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彩看球讯 2025年4月30日,李铁案二审将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媒体披露,李铁的核心上诉理由是“证明自己非国家工作人员”,试图通过推翻受贿罪指控争取减刑。这一法律争议不仅关乎个人刑期,更折射出中国足球反腐的复杂性与司法实践的挑战。
2024年12月13日,李铁因受贿罪(5089万元)、行贿罪等五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中受贿罪量刑基准为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李铁及其律师认为,其担任国足主教练期间属于“民间机构雇员”,不满足受贿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定义,应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5-15年)追责。
根据《刑法》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需具备“依法从事公务”属性。李铁辩护团队主张,国足主教练由足协聘任(非公务员编制),且薪酬来自俱乐部合作,故不具公务性质。
公诉方认定,李铁利用国家队选人用人权(如操控国脚入选、国家队比赛安排)为俱乐部谋利,属于“职权影响力交易”,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
受贿罪罪名不成立,数罪并罚可能降至10-15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刑期)。若身份认定失败,则维持原判20年,但可通过“立功表现”或“财产刑减免”争取减刑。不过,李铁一审已认罪,且无新证据提交,立功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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