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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公证行业的生命线,面对社会公众在彩票开奖公证、推诿公证等问题对其公正性提出的质疑,一方面需要加深全社会对公证行业的内部运作和角色定位的理解,从而回归合理的期待与认识,另一方面也需要清醒认识到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在对公证质量提高中让公众感受到直观真切的公信力。
进入2015年以来,公证领域颇不平静,接连出现的几个社会热点事件让相对低调的公证行业突然闯入了公众的视线:先是1月25日,福彩双色球2015011期在无事前预告的情况下开奖延迟两小时,在场监督的公证人员对开奖真实有效的回应引发网民的公开质疑;之后微信朋友圈中一篇《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历数独生子女办理继承公证中的手续复杂、程序繁琐,帖子在微信上被疯转,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3月1日,我国迎来了公证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九个年头。相比于同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行业,社会公众对公证行业更为陌生。那么公证行业究竟公信力如何?今年以来陆续出现的几个社会热点事件是否背后暗藏着公证行业公正性的隐忧?
彩票开奖公证不是走形式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认识公证往往是从电视屏幕上的彩票开奖公证开始的。人们看到的是每次现场都是两个公证员站起来念着内容相同的一纸文书,表示开奖过程经过公证了,以至于不少人产生了彩票开奖公证不过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而已。甚至有专家认为,开奖过程对于公众来说,其信赖的制度基础就是公证,如果公证本身没能给我们带来任何新的信息,则开奖过程公信力就会发生动摇。
2004年“西安宝马彩票案”中就曾发生过因为公证员玩忽职守最终锒铛入狱的事件,此事对公证行业的公信力产生了不小的冲击。那么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彩票开奖公证的公正性情况如何?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曾为中国体育彩票的开奖过程提供过公证服务,该公证处主任周志扬向记者表示,如果严格执行公证程序,那么彩票开奖过程中出现造假、操纵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
据周志扬介绍,实际上参与一次开奖公证全程的公证员除了现场监督摇奖的两个人外,同时在后台的数据中心还需要两名公证员进行数据监督。每次摇奖开始之前,必须首先汇总全国各省、市、区彩票封箱时的销售情况数据:在各省层面由当地的公证员对该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公证,而在北京国家体彩中心的公证人员则将汇总的原始数据刻录成光盘当场封存备份,摇奖之后奖池中的数据只有与这张光盘中的原始数据相吻合,开奖结果才能被认定真实有效。与此同时,在现场的两名公证员全程负责开箱、取球、验球等工作,整个过程均由公证员完成,且正式摇奖过程中每一个号码的摇出都必须有公证员的监督参与。全国各省、市、区与开奖现场之间,前台与后台之间各自的公证人员彼此独立,保证了整个开奖过程处于有效监督之下,极难造假。
而对于开奖延迟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周志扬认为当个别省份出现数据传输中断等意外情况时,公证人员会为了保证全国数据的完整性,不惜推后开奖直至数据齐备统一封存。这一点恰恰是公证法律监督作用的体现,但对于不了解彩票开奖公证内部流程的普通公众来说反而容易产生误解。
为何质疑公证“刁难”
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卡壳”的经历是许多人质疑公证机构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那篇网络疯传的关于继承公证的文章中,就描述了独生子女因为档案材料搜集困难导致在继承父母遗产的过程中遭遇法院和公证机构“两头堵”而最终无法顺利继承的现象,令人读完心有余悸。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相比于近些年全国继承公证办理高达年均60余万件的总量,网络文章展示的仅仅是极为罕见的个案,显然不能代表普遍情况,但是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却留下了公证机构拒绝公证、推诿公证是否合理合法的疑问。
是否有权拒绝客户的公证请求,这是处理公证机构与客户关系时面临的问题,也是衡量公证行业整体是否具有公信力的一个观察角度。公证机构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客户办理公证是其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无正当理由不得对案件随意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但另一方面如果所涉及的公证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法律关系太过复杂,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证人依自身能力和条件又难以完成的,则公证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公证申请。现实社会中,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繁多且复杂多样,法律并不强求公证人一定要去完成这样的契约关系。法律如果做出这样的强求,不仅使公证人的工作成果无法得到保障,而且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对公证行业应该树立正确的认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说,“公证机构毕竟不是侦查机关,他们对事实本身只有核实的权利,没有调查的权利。”
张卫平认为,目前我国只对伪造公文书定罪量刑,而对伪造会议记录、遗嘱、签名等私文书并没有相关处罚规定,这就放纵了伪造行为,从而放大了公证行业审查证明材料的风险,那么公证机构自然会要求提供各种各样尽可能多的材料,在一些人看来这就是公证存在“卡壳”和“刁难”等问题。同时,由于当前公证行业在利益激励机制上收益与风险不相匹配,也妨碍了身处服务行业的公证机构“多走一步”。因此,在平衡公证服务的效率和公证机构的风险上,法律上的配套制度也应该同步跟上。“公证机构是否存在推诿公证的情形,应该用专业的标准来加以判断。”张卫平说。
公信力是公证的生命线
当前我国公证行业公信力整体情况如何?近些年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是否对公证行业的公信力产生了冲击?据张卫平观察,我国公证行业公信力总体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但也存在个别公证人员没有遵循公证操作要求的失职、甚至违规违法的情况。“这一方面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公证员的个人素质、行业监管等有关。”
我国目前公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既有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人员规模达数百人,年办证量十余万件,年公证收费上亿的事业体制或合作制公证处,又有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员规模在二至数人,年办证件数数十件,年收费不超过万元的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现实生活中公众通过个案办理所感知到的公信力上的差异。反过来,如果公证事业不发达地区的当地居民难以享受到优质的公证服务,则自然无法体会到公证的效用,不仅影响了公证公信力的提高,也更加剧了这种发展的不均衡局面。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也是替代诉讼的法律制度,它的使命、职责决定了公信力是其根基和生命。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应当更加重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更加重视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实现公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公正执业。”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采访中表示。
山东省近来以提高公证质量为切入点来提高公证行业的公信力,从而实现了近三年来公证业务在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的情况下,杜绝了假证错证,大幅降低了瑕疵率,投诉上访明显减少。山东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李邦喜认为,公信力的内在就是高水平的公证质量。“未来可以考虑利用信息化实现公证行业全国性的资源共享,山东目前已经尝到了甜头,这方面早走比晚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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