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彩民举报在辽宁省个别城乡结合部地区,投注站出现了“抓烟机”。所谓“抓烟机”类似常见的游戏厅里的“娃娃机”,操作方法几乎一致,唯一不同的是,里面放的是各种品牌的香烟。参与者可以直接用1元硬币,或者从投注站销售人员手中换取等值的1元硬币进行操作,如果抓上香烟,也可以在彩票站里直接兑换成现金。投注站以香烟零售价兑换批发价的形式,从中赚取差额。由于“抓烟机”在经营过程中涉及无证经营游戏机、赌博、非法经营烟草等一系列问题,具有极大危害性,放置“抓烟机”的投注站无异于走出了越界的一步,非法经营的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随着福彩事业的发展,销售总量逐年递增、彩民队伍日益扩大,一些不法分子,看好彩票投注站地域分布广、彩民群体大等特点,以支付电费、提供香烟、免费安装等为诱饵,在城市郊县、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铺设“赌币机”、“苹果机”、“抓烟机”等赌博设备,甚至引诱投注站点从事“黑3D”、六合彩等非法彩票销售,严重的扰乱了彩票经营场所正常秩序,破坏了彩票经营销售环境,损害了彩票公益品牌形象,败坏社会风气,侵蚀彩民利益。
“抓烟机”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它利用了人们好奇、追逐利益的心理,披着“娱乐”的外衣,使人们放松了警惕,在不知不觉中沉迷,潜移默化地污染社会风气。个别投注站贪图小利,对“抓烟机”的危害认识模糊,完全没意识到违法行为,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非法经营的歧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文化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实施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抓烟机”是被文化部列入赌博机的一种。
依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而且对赌博实施者、赌博参与者、提供赌博场所者都要进行处罚,而“抓烟机”存在‘以小博大’的赌博性质,因此国家对“抓烟机”的打击早有先例。《温州商报》2013年3月2日报道,钭某和朱某从2012年4月开始,分别在浙江省的瑞安、瓯海、鹿城、永嘉、乐清等地摆设“抓烟机”,投币一元抓到香烟的人可以以香烟标注的价格等额套取现金。“抓烟机”难易程度则由他们二人调节。5个月时间,两人获利6万余元,先后共购置21台“抓烟机”。瑞安法院一审后认为,“抓烟机”具有以小博大功能,属赌博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前车之鉴,相关投注站难道不觉得触目惊心?
“抓烟机”的违法行为还不仅此,无照经营也是其“罪名”之一。“抓烟机”机主实质上是在利用“抓烟机”擅自从事娱乐经营业(博彩)的违法商业活动,“抓烟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许可,未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属于无照经营。理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抓烟机”具有自动售货机属性,通过“抓烟机”抓烟,是一种变相自动销售卷烟的活动,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以可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例如售货架等出售烟草制品。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部分投注站主辩解称将“抓烟机”当作自动售货机使用,殊不知这正是违法的行为。
据悉,近期辽宁福彩将联合省市公安机关,在全省开展打击私彩,净化站点经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投注站点销售私彩、从事赌博活动等行为,打造良好的彩票市场环境,还彩民一个干净的投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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