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彩票资金构成比例政策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对经财政部批准已上市销售的彩票品种,传统型、即开型彩票发行费比例暂维持15%不变;乐透型、数字型、竞猜型、视频型、基诺型等彩票发行费比例不得超过13%。
显然,该《通知》最大亮点在于合理控制彩票发行费比例;在确保彩票公益金不降低情况下,适当控制单注彩票最高中奖奖金额度,合理设置彩票设奖金额,提高彩票中奖面,增强购彩体验和娱乐性。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历史性进步,既可抑制彩票发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遏制彩票资金使用混乱及腐败现象发生;也将成为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彩票活动积极性的“兴奋剂”,为推动新一轮彩票市场繁荣提供动力。
在彩票发行与资金使用领域,虽然以往就有诸多管理规定,但问题并不少见。如国家审计署2014年底对18个省份开展的彩票资金审计工作结果显示:福彩和体彩发行20多年来,累计销售额已超过1.7万亿元,提取彩票公益金已超过6000亿元,但总体去向成谜。另据新华社报道,一些地方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混乱:有的趴在账上睡大觉,有的沦为“小金库”,有的被挪去盖楼买车,有的挪作办公经费,用于改善福利,甚至有的被贪污。这些乱象,使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彩票公益金,沦落为权力部门自肥的“唐僧肉”,不仅使福利及体育事业资助力度减小,也违背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让民众质疑彩票业的合法性。
彩票资金之所以使用乱象频现,关键在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彩票管理部门权力过大,缺乏监督制约;彩票资金管理仅止于部门管理规章,没有纳入立法轨道,缺乏法律强制性,也使一些部门在公益金和发行费使用上有恃无恐、无所顾忌。
显然,要管好彩票资金,还要打好组合拳。一是实现彩票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对彩票发行费具体执行情况、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财务报表,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消除社会质疑。二是大力引入社会监督。这方面可向我国台湾地区学习,对彩票发行采取公开招标,把公益金投入及发行费使用所有项目和全过程纳入公示范围,接受全社会监督,不给违规和贪腐行为可乘之机。三是加大跨省、跨地区异地横向交流检查监督力度,消除监管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开绿灯搞人情监管现象发生。四是及时将彩票资金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框架对资金分配和使用进行严格限制,使彩票资金管理有法可依。对涉嫌彩票资金弄虚作假行为的,除追求行政责任外,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对贪污挪用彩票资金的机构或个人,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增强彩票资金管理法治威慑力,铲除彩票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彩票资金管理始终运行在健康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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