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时与彩票店老板口头约定“打错彩票,责任自付”。然而,店员艾某打错一张彩票后,这张顾客不要的彩票中得116000元大奖,艾某拿走彩票兑奖。事后张老板起诉艾某,库尔勒市法院一审判王老板胜诉,艾某返还奖金。艾某不服上诉,日前,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8日,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本案中艾某如若在开奖前承担错票付款责任,则其主张享有彩票所有权,应得到支持,事实上艾某是在开奖后支付了彩票款,明显存在主观恶意。”
店员打错票中11万,开奖后买走彩票兑奖
2020年5月初,艾某到原告张老板经营的彩票站从事打印彩票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如打错彩票、或者与彩民发生争吵产生退票,责任由艾某承担,每天下班后,清算当日账目,少多少钱都是艾某自己承担。
5月24日晚,艾某给彩民王先生打印想要购买的彩票时因打错号码,王先生当场明确表态不要该张彩票,也没有支付彩票款。这张彩票上的打印时间是20时51分55秒。艾某当场就问其他人是否愿意购买该彩票,没人愿意购买,也没人支付彩票款,艾某将彩票放在打印彩票机桌旁,在开奖之前没有任何人支付相应价款,彩票一直放在原告彩票桌上。30分钟后,即21时20分时,涉案彩票中116000元大奖。4分钟后,即21时24分13秒,艾某支付彩票款后拿走彩票自行去兑奖,并领取中奖金额92,800元。
被告艾某认为,即便彩票款尚未支付,彩票所有权仍归订购人彩民王先生所有,中奖后,王先生得到1万元的报酬,表明其转让彩票所有权。另外,双方是雇佣关系,有“打错彩票,责任自付”的约定,涉案彩票所有权应该是自己的。
庭审中,彩票店主张老板辩称,涉案彩票打错号码后,放在彩票桌上无人要,所有权属于彩票店主。艾某私自拿走彩票属于侵占,应予以返还。其次,艾某在开奖后支付购买涉案彩票的行为,不属于射幸合同成立要件,涉案彩票所有权仍然归彩票店主。
李力律师认为:“艾某开奖后支付彩票款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射幸合同应当视为无效,艾某需承担相应责任。”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射幸合同是指一方向对方支付对价,另一方取得合同成立之初不能确定、也不必然发生的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支付对价之后买到的只是一个机会或者概率。本案关键是双方之间形成的彩票合同的效力问题,只要射幸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能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
开奖后支付成败诉关键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店主张老板和福彩中心签订的代销合同,其中约定,从预存款中收取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款的92.5%。在诉争彩票开奖前,因无人支付彩票对价购买彩票,按照代销合同,该款项已从张老板预存款项中扣除,故张老板系彩票所有权人。其次,彩民王先生在彩票出票后,店内监控同步录音录像显示,其明确表示放弃购买,艾某通过受让取得彩票所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第三,对于艾某主张与店主张老板之间系雇佣关系,双方约定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错票责任由其承担,故对诉争彩票享有所有权。艾某为此提交微信付款截图,从该证据载明内容上看,并不能证明付款内容是错票付款。退一步来说,即便雇员要承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也并不必然得出彩票所有权及中奖奖金归雇员所有的结果。换言之,艾某如若在开奖前承担错票付款责任,则其主张享有彩票所有权,应得到支持。本案中,艾某在开奖后支付彩票款,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员工艾某向店主返还彩票中奖奖金92,800元,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驳回艾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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