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作为一种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一直以来备受广大彩民们的青睐,反过来福利彩票也不辜负彩民们的期望,自诞生以来产生了众多大奖来回报彩民,据中彩网统计,截止到2014年,福彩共产生10767注双色球一等奖,3509注七乐彩一等奖,诞生了174个千万大奖和19个亿元大奖,成为中国彩市不可多得的大奖缔造者。
随着很多巨奖的诞生,中奖人的身份成为众多媒体追逐的焦点,从而造成彩市的一个基本规律,即每当大奖尤其是亿元大奖中出之时,在社会上,尤其是在网民群体中都会引发关于“中奖者身份该不该曝光”的讨论话题。针对中奖人身份是否应该公布这一话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是应该公布还是隐藏,可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公说”:中奖者身份不应该保密
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公众对彩票发行情况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彩票是政府发行的,发行彩票是政府行为;作为政府活动中的当事人,中奖者的身份也不构成个人隐私。人们纷纷打听中大奖者的情况,就是想知情;媒体跟踪报道中奖者的情况,也正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知情本身就是一种监督。诚然,身份等信息的公开确实可能给中奖人带来一定的麻烦。但这是中奖者在获得巨大回报的同时必须付出的代价,这就像是政府官员或社会名流的隐私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样。
“婆说”:中奖者身份保密可以理解
对彩票机构而言,如果大奖得主能在媒体上公开身份亮相,无疑是一个彩票公信力宣传的绝佳时机;对中奖彩民而言,尤其是亿元大奖得主,身份被公开却很容易遭遇一系列显而易见的麻烦,如人身安全问题、亲戚朋友甚至不认识的人找上门求助等。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国民素质普遍偏低,法律知识尚未普及,特别是彩民中鱼龙混杂,让民众来监督的后果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同时,中国的传统是财不漏白,每一个中了大奖的彩民都不希望自己因为中奖而成为公众焦点,而监督权应该有专门的政府机构来行使,例如公证机构和司法机构,而不应该以监督的名义,让中奖者的财富曝光在大众面前,让其中一些别有用心者有机可乘。
该不该公布身份 国内外法律有差别
中了彩票大奖,中奖者到底应不应该以真容亮相,各国都进行了不同的立法。在我国,2009年《彩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它是规范彩票事业的首部行政法规,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根据这项规定,在未征得彩票中奖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彩票发行机构是不能公布中奖者的个人信息。
在国外,以美国为例,美国共有48个州发行彩票,尽管各州的运作方式不尽相同,但总的管理体制基本一致。除了德拉瓦、堪萨斯、马里兰、北达科他、俄亥俄六个州的法律允许匿名领奖外,其余各州均要求中奖者公开个人身份。对此美国立法者的解释是:“彩票收入并非个人劳动或经营所得,而是直接来自于广大购买彩票的社会公众。公众自然应该拥有知情权,尤其是大奖的归属。”
取长补短 公布不公布由得主自己说了算
希望公布得主身份,是因为公众尤其是彩民对彩票发行情况应该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是围绕着中奖的公正性而言,而并不是真的想看看是谁,因此,从大众的知情权来说,得主信息公开不是一件“坏事”。但公布身份,有可能对大奖得主的生活和安全产生困扰,因此,该不该公布身份,不应该单单由法律或者彩票机构来决定,而是应该把决定权交给大奖得主本人,在得主自愿的前提下,国家以及彩票机构应该重点健全法律、法规,在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方面下功夫,对于彩票公正性而言或将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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